无障碍阅读|微博 | 微信 | 智能问答 | 登录 | 注册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动态要闻
松滋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信息来源: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0-09-02 17:25

  自7月份以来,松滋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四无目标”,迅速行动,扎实开展长江禁捕相关工作。

  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无加工,无销售,无招牌、无广告”的“四无”工作目标,落实了市局业务股室职责分工,压实各监管所属地监管责任,并在7月28日召开的全系统大会上进行了强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营造整治氛围。印制《禁止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6000份,逐户与餐饮经营者进行签订,督促经营者对照承诺书开展自查,加强行业自律,合法合规经营。组织有电子显示屏的经营户循环播放“禁止长江鱼交易”的宣传标语,对超市、市场等经营场所禁止长江鱼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宣传禁捕知识,提升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加强市场监管。针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馆、酒店、食堂等长江鱼经营场所,对其发布的野生动物推销广告、含“江鱼”等字样招牌、广告内容进行清理,全市已有7家餐饮服务单位撤除含“江鱼”字样的招牌。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馆等为重点整治场所,把“六个禁止”作为整治重点,即禁止农贸市场、餐馆、超市等交易场所销售长江鱼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禁止网络销售、外卖长江鱼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禁止市场主体在字号名称、招牌、菜单中标有“江鱼”“野生鱼”等字样;禁止以长江鱼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销售长江鱼或者出售非法捕捞渔具提供交易服务;禁止为出售、购买长江鱼或者出售非法捕捞渔具发布广告。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7个次,超市154个次,餐馆1821个次,监测电商平台16个次,整改招牌广告15块、菜单8份。

  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