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颜出镜 还原生鲜本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施行以来,荆州区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清理行动,共检查辖区商超29户次,检查农贸市场14个次,更换、拆除生鲜灯80余盏。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加大对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宣传,并提示消费者在购物时发现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荆州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宣传和清理工作,对无视《办法》规定,拒不改正的经营商户,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