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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通报全市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情况
信息来源: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11-26 16:14

11月20日,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上下贯通系统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视频推进会,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事难题。市消保中心在会上通报了全市近三年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及回访情况。

会议指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12345(12315)热线平台有关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162件。投诉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等问题,均已全部办结。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已回访83件,回访率为51.2%。诉求人对处理结果满意82件,不满意1件,回访满意率为98.7%。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及时受理、快速处理的原则,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的每件投诉举报,全力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并要求各地对投诉举报的回访率要达到100%。

针对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需做到“五要”。

一要选择正规商家。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避免购买“三无”产品,确保所购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购买后依法及时登记上牌。

二要查看产品标识和认证标识。选购带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标志铭牌和产品合格证上应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或商标、生产厂家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额定电压、电池种类和出厂日期等信息。整车编码应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多位于前管和中接头处)表面;电动机编码应永久性地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如果没有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则该车涉嫌非法销售。电动自行车执行的标准,必须是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池充电器执行的标准是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如果想要购买使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执行的标准最好是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2024年11月1日实施)。

三要查看产品性能参数。根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应持续发出提示音。

四要查看产品外观尺寸。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的型号、生产厂家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关注6个尺寸:一是整车高度(除后视镜外)小于或等于1100 mm;二是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 mm;三是前、后轮中心距离小于或等于1250 mm;四是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 mm;五是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 mm;六是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 mm。若尺寸不符合上述要求,涉嫌改装了原厂的零部件。

五要拒绝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车辆。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切记不选择经营者私自拼装、加装、改装的车型;不得加装音响、照明等电路,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不得篡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得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要严格按照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类型”使用,不要混用电池、改变电池类型(如将铅酸蓄电池换成锂电池,或者将锂电池换成铅酸蓄电池)和扩大电池容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造成损坏的,不属于保修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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