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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发布新一轮寒潮大风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信息来源: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2-20 12:12

新一轮寒潮大风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

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2月18日至25日全市将迎来新一轮寒潮大风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次寒潮大风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对销售米面油菜肉蛋奶、药品、取暖器材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之机,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

三、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周边酒店、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杜绝出现“天价房”“天价餐”。

四、客货运、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机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禁实施价格欺诈。可能出现堵塞的车站、高速路口等周边的商品经营者,不得趁机高价出售生活必需品。

该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积极规范经营中的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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