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微博 | 微信 | 智能问答 | 登录 | 注册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业务工作>监管执法
快速出击,保护知识产权!洪湖市监局查获一起侵权白酒案
信息来源: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3-08-23 10:26

7月13日,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洪湖市大市场某经营部涉嫌销售假冒白云边白酒的举报线索后,立即联系湖北白云边酒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举报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现场存放的白酒进行鉴定,当事人销售的白云边白酒外包装上的十八位物流码不具有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码唯一性、重离子防伪标与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离子防伪标不符,鉴定结论为上述白酒不是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属假冒,侵犯了“白云边”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局依据《鉴定证明书》对举报产品实施了扣押并立案调查,至8月8日,我局已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就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商标作为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标识,具有可识别性和专有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侵犯了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据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效减低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执法成本,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印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快速执法机制和工作业务指导的通知》,有效提升了我市知识产权执法专业化水平。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