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监管,维护食用盐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日,麻豪口市场监管所联合湖北盐业公安分公司对辖区内食用盐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检查。
本次联合检查主要检查了食用盐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着重强调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用盐和“三无”食用盐,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食用盐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增强食用盐经营户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所经营的食用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食用盐经营户16户。
下一步,该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广泛宣传《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向经营户宣传如何正确、科学用盐,切实规范食用盐市场秩序,让全县广大消费者吃“放心盐、安全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