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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监利县市场监管局推行市场主体“承诺+监管”改革模式
信息来源:监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0-08-06 17:00

  为进一步规范监利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活动,释放住所资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自8月3日起,监利县市场监管局开始推行住所登记“承诺+监管”的改革模式,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提高注册效率,降低制度性成本,有效的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共同构建诚信社会。

  此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住所不涉及建筑安全、安全生产以及国家安全等要求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和承诺内容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对申报登记地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8月3日上午,申请人谢均勇领取了监利均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这是监利市场监管局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后颁发的第一份营业执照,从申请到领照,用了不到2个小时。截止8月5日下午发稿止,监利按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已办理31户。

  以往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要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产权证的,还要去属地村(居)委会开具证明。住所性质多样、提交材料复杂已成为市场准入的一道难进的门槛。

  为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监利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申请人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和承诺内容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就房屋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等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即可免予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将申请人承诺书存档,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外公示,便于社会各界、各监管部门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

  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它不仅能够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流程,减轻市场主体办事负担,还进一步压缩了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大大提高市场主体开办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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